1月14日晚上,绍兴市中心医院(原绍兴县第四医院)肝科原主任李锦林医生,走完了他的94载人生旅程。家人遵循其遗愿,将遗体无偿捐献给浙大医学院,用于医学教育和科研事业。
李锦林医生出生于1931年,退休前长期在绍兴市中心医院(原绍兴县第四医院)工作,曾多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称号。原绍兴县第四医院位于柯桥阮社,位置偏僻,交通极为不便,但是,该院的肝科却远近闻名,每日有大量患者前来就诊。为让患者能尽早接受治疗,李锦林每日早出晚归。当时,该院肝科收治的患者多为病毒性肝炎、肝硬化患者,且无特效药物。面对这一难题,李锦林大胆创新,采用中西医结合的疗法为患者诊治,疗效显著。有一个萧山患者令人印象深刻,他全身浮肿,辗转萧山和杭州多家医院,治疗效果均不理想,最终来到原绍兴县第四医院肝科,李锦林接诊后,精准诊断其为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在补充甲状腺素后,患者顺利康复。此后几年,这位患者不断将病情复杂的朋友介绍到李锦林这里就诊。李锦林的医术,得到了病友们的高度认可,退休后的几年,不少外地患者慕名前来寻求帮助。
出于对医疗事业的热爱,希望继续为医疗事业奉献力量,2016年李锦林就与妻子主动前往浙大医学院,登记了遗体捐献。起初,他们的子女并不理解,但在李锦林的坚持与引导下,子女们尊重并支持他们的决定。
李锦林一生兢兢业业,全心全意服务患者,医术精湛,攻克诸多疑难病症,身故后又毅然将遗体捐献医学事业。他用一生诠释了医者仁心的深刻内涵,其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