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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红十字会学习贯彻《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宣贯部署会议精神

       2024年2月28日下午,浙江省红十字会召开《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宣传动员部署会议,对《条例》进行深入解读。诸暨市红十字会全体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在线收听收看,严格落实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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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我省各级红十字会的职责使命。《条例》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履行救灾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等职责,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生命教育、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人道传播等工作。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红十字会条例》,诸暨市红十字会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推进。一是发挥红十字服务阵地作用,按“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标准,开展“博爱家园”创评和管理,注重示范带动,切实发挥基层红十字组织作用,计划新建/升级“枫桥式”博爱家园2个。二是高水平推进救护培训工作,计划提升现有应急救护培训名师工作室,培养4个名师工作团队,每个团队3-5名师资,每1-2月开展1次应急救护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三是增强“人道救助”实力,做到人民群众暖人心,2024年度5·8活动计划筹资目标为300万元,全年度计划筹集爱心款物1000万元。

       诸暨红十字会将不断推进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努力把事关民生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提高群众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