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
《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
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试行)》(中红字〔2016〕7号)和《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管理办法》(浙红〔2015〕4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一级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现将《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红十字会
2016年12月19日
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管理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规范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管理,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管理办法(试行)》(中红字〔2016〕7号)、《浙江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师资管理办法》(浙红〔2015〕4号,以下简称“省师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浙江省红十字会负责全省一级救护培训师的注册管理。浙江省红十字会现场应急救护工作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负责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分为首次注册和年度注册。首次注册,是指符合注册基本条件的救护培训师,按要求首次申请注册成为一级救护培训师。年度注册,是指已经通过首次注册的师资,每年按要求进行的年度资格审定。
第四条 救护培训师从事红十字救护培训工作,须持有经注册的救护培训师证书。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五条 首次注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省师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二)熟练掌握应急救护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应急救护培训经验丰富,从事救护培训工作2年以上,2年内授课不少于80学时;
(三)持有效的红十字救护培训师证书,并纳入省级师资库管理的,或参加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应急救护培训师骨干(提高)班培训、考核合格的,或在省级以上红十字会系统举办的师资教学技能竞赛中表现优异的;
(四)能承担省红十字会统一安排的各类救护培训授课、辅导,其中兼职师资应自愿成为红十字志愿者;
(五)参加过美国心脏协会(AHA)基础生命支持课程培训,并持有效合格证。
第六条 年度注册,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登记证;
(二)一级救护培训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当年授课累计达40学时,或2年授课累计达80学时、每年不少于30学时;
(四)参加省红十字会组织的救护培训继续教育,当年学分累计达到10分,或2年学分累计达到20分、每年不少于5分;
(五)积极参与各级红十字会组织的救护培训授课、辅导、督导、课件修订及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
第三章 操作流程
第七条 县(市、区)红十字会,负责辖区内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申报的初审工作,每年1月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注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设区市红十字会。
设区市红十字会,负责对市本级和县(市、区)红十字会上报的注册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每年2月28日前,将复审合格的注册申报材料汇总上报指导中心。
第八条 指导中心负责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的评审工作。在评审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公布评审结果。
第九条 各市、县(市、区)红十字会自收到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通知救护培训师。
第四章 申报材料
第十条 首次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申请表》(附件1);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三)救护培训师证书、AHA合格证原件;
(四)《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学时学分登记表》(附件2)。
第十一条 年度注册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申请表》;
(二)一级救护培训师证书原件;
(三)《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学时学分登记表》。
第五章 评审方式
第十二条 首次注册评审,采用理论授课和实践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指导中心按照《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评审标准》(附件4),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
(一)合格
综合评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
(二)不合格
综合评分9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三条 年度注册评审,采用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教学质量抽查(或授课满意度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指导中心根据教学质量抽查情况和申报材料情况组织评审。
(一) 合格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为合格:
1. 现场教学质量抽查合格,或年度授课满意度达85%以上;
2. 当年申报,且学时、学分达到标准;或次年申报,且学时、学分达到2年累计标准。
(二)不合格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1. 当年注册不合格,次年不再申报的;
2. 当年注册不合格,次年继续申报,但2年累计学时、学分仍不达标的;
3. 教学质量抽查不合格,或年度授课满意度低于85%的;
4.未按规定参加师资复训,或复训成绩不合格的。
第六章 注册登记
第十四条 首次注册评审合格者,由指导中心换发一级救护培训师证书并签订聘用协议,注册为红十字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登记号与师资证书编码相同。
第十五条 年度注册评审合格者,由指导中心在师资证书上盖章确认。不合格的,取消一级救护培训师资格,注销一级救护培训师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由浙江省红十字会现场应急救护工作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试行。按照分级管理原则,二级、三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管理细则由各地参照制定。
附件:1.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申请表
2.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学时学分登记表
3.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学时学分计算标准
4.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评审标准
5.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推荐汇总表
附件1
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申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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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类别 |
首次注册□ 年度注册□ |
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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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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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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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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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师资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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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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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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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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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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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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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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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或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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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授课及相关活动情况 学时总计: |
年度授课满意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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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类别 |
普及培训 |
救护员培训 |
师资培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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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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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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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复训、网络学堂等学习情况 学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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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培训 复训 |
网络课堂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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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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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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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红十字会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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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红十字会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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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红十字会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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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时学分统计时间统一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2
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
学时学分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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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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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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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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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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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师资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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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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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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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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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授课及相关活动情况 学时总计: |
年度授课满意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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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 点 |
类 别 |
满意度 |
课时数 |
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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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复训、网络学堂学习情况 学分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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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地 点 |
类 别 |
学时数 |
班主任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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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满意度、课(学)时数须由班主任即红会工作人员填写;
2.内容较多时可自行加页。
附件3
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
学时学分计算标准
一、学时计算标准(45分钟为1学时)
(1)参与省红十字会组织的一级救护培训师培训班、师资骨干(提高)培训班的授课和辅导,每1学时授课计2学时;
(2)参与二级救护培训师培训班授课和辅导,每1学时授课计1.5学时;
(3)参与其他类型救护培训的授课与辅导,每1学时授课计1学时;
(4)参与教学视频研发、拍摄,课件(教材)修改(订)、教材资料评审等与救护培训教学质量有关的活动,每次计2学时;
(5)参与其它各类救护培训志愿服务活动,每次计1学时。
二、学分计算标准
1.参加由省级以上红十字会举办的各类应急救护培(复)训班,并通过考核,每1学时学习计1学分;
2.参加“浙江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网络管理平台”的网络课堂学习,获得相应学分。
附件4
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
注册评审标准
考核内容 |
考核要点及标准 |
教学基本素养 5分 |
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得体,佩戴红十字标识。 |
教态自然,稳重大方,富亲和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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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明、规范、流利、吐字清晰,逻辑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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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能力 5分 |
备课认真,教案书写工整,规范。 |
教学重点、难点把握准确,符合大纲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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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安排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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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授课能力 80分 |
熟练使用省会标准课件及视频。运用多媒体技术娴熟。 |
课件组织能力强,与全课程联系点、线清晰明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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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扎实,教学严谨。知识点重点、难点突出,总结清晰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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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对象定位准确,教学目的明确,具体、完整,体现启发式教学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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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充实,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能脱稿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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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风趣幽默,互动性强,课堂气氛活跃而不失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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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恰当,符合授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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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设计前导、后续相互呼应,循序渐进、逻辑性强,既完整又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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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解答现场提问,并有循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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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操作能力 10分 |
操作程序正确,按照大纲要求示范并正确演示。 |
动作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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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能力、课堂掌控能力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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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练指导准确,点评总结到位。 |
注:考核时间每人20分钟,其中理论试讲15分钟,操作演示5分钟,总时间不得少于18分钟。否则,直接评判为不合格。
附件5
浙江省红十字会一级救护培训师注册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 (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职务/职称 |
救护培训师证书编号 |
AHA培训 合格证号 |
学时(时) |
学分(分) |
手机号码 |
邮箱 (QQ号) |
评审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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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时间:
浙江省红十字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