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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公益项目督查回访报告(2019年1-3月)

 

为扎实推进阳光红会建设,提高公益项目执行的透明度、有效度,2019年41725日,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会同市红十字会7公益项目第一季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督查回访,现将督查回访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回访项目  
1.人民医院执行的“七色彩虹”博爱助医项目
2.抗癌协会执行的“癌症病人关爱”项目
3.袍江医院执行的“宝宝健康”救助项目
4袍江医院执行的“平安健康”救助项目
5.袍江医院执行的“国周惠民扶贫”助医项目
6.城东医院执行的“华东医药博爱病房”医疗救助项目
7.市红十字会执行的公益项目
二、督查回访形式
项目督查形式:部分公益项目赴执行单位,主要听取项目执行单位的执行情况介绍、查阅台账资料和财务凭证、座谈交流;部分公益项目督查通过电话沟通方式,听取项目执行单位对项目执行情况的汇报,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对项目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回访形式:通过电话询问,对受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受助实际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
三、督查回访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七色彩虹”博爱助医项目对4位患者实行补助,支出27135.14元;“癌症病人关爱”项目未支出项目费;“宝宝健康”救助项目对21位患者实行补助,支出25500元;“平安健康”救助项目对1位患者实行补助,支出2000元;“国周惠民扶贫”助医项目未支出项目费;“华东医药博爱病房”医疗救助项目对157位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支出280557.46元;市红十字会执行的公益项目救助16人次,支出66000元。
由第三方执行的项目均按照协议实施,设立专人管理、专人负责。项目申请、审核、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无一例违反协议规定使用。项目台账资料详实,项目实施方便快捷,既体现了公正公平,又保护了受助者的自尊,体现了红十字项目的人性化。
按受助人随机抽取10%,且每个项目都回访的要求,对43人进行电话回访,均收到规定的救助款,减轻了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让他们增强面对困难的决心,增强对生活的信心,给他(她)们带来了真正的实惠。从回访反馈看,城东医院白内障患者的治疗效果,有一定的提高,受助者对市红十字会和项目执行单位表示感谢。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1. 部分项目的执行率仍然很低。如袍江医院执行的 “平安健康”项目、“国周惠民”救助项目,资金积淀较多。
2.绍兴城东医院执行的“华东医药博爱病房医疗救助项目受惠人汇总表电话号码有误,给回访带来不便。同时,个别患者只知道住院手术后,没有自付款,至于补助金额,补助款来源均不知情。
3. 红十字救助更多的体现人道、博爱精神,在救助对象的选择上要有别于政府民政系统的救助对象,不能仅局限于低保及低保边缘户等困难家庭,对于发生突发事件或者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也可以纳入红十字救助范围。救助金额最好不要实行一刀切,可以根据医疗自费金额和社平工资标准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