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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2018年 “博爱送万家项目”监督回访情况报告

       为加强绍兴市红十字会救助款物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救助款物按救助对象、数量依法及时发放到位,提高款物使用的透明度,打造阳光红会,市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于2018年3月12日—3月31日,分三组对2018年“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项目”以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督,现将监督回访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督回访情况
       2018年绍兴市本级红十字博爱送万家通过39个红十字志愿队(部门、单位)共发放救助金80.96万元,受助895人。按照随机抽取10%,并覆盖每个志愿队(部门、单位)的要求,本次监督回访99人,其中实地走访22人,电话回访77人。总体情况良好,接受回访的99人中,98人收到规定的救助款,只有上虞区祝温村王建祥应收1000元救助款,实际收到500元,事后据了解核实,祝温村村委会考虑到本村困难群众较多,为让更多群众感受到组织和社会的温暖,对该村收到的1万元救助金进行重新分配,共救助17人。目前,祝温村已经向本人作出解释,并向市红十字会作了书面的情况说明。
       在回访过程中,受助对象普遍反映:红十字会博爱送万家项目为困苦生活带来了生存的希望,他们很感恩市红十字会和爱心企业(个人)关心帮助,使他们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温暖与善意,让他们增强了战胜困境的信心。参加回访的志愿者们通过实地走访,与困难家庭的亲身交流,对自身工作、生活有了更大的知足,也表示要结合实际工作为受困群体提供更多帮助。回访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提高了红十字会的社会公信力。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受助人留存信息不完整。个别受访单位或受访人预留号码系统为单位号码或村委号码,与受访人不能直接进行电话回访,同时还存在个别留存电话号码无法接通的情况,需要进行实地回访,增加了回访工作量。此外有个别乡镇发放的受助对象未留存身份证信息。
       2.个别志愿队发放救助金时未告知救助金“来源”。部分单位或部门上门慰问困难群众,送慰问金时,未向受助人说明是代表绍兴市红十字会上门慰问的,个别甚至未使用红十字会专用的慰问信封,导致救助信息来源不明。
       三、有关建议
       1.进一步完善受助者信息。在博爱送万家活动摸排信息时,要求受助单位或个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和身份信息,便于回访工作开展,也更有利于宣传红十字事业,打造阳光红会。
       2.进一步规范救助流程。博爱送万家启动时,专门召开红十字志愿队(部门、单位)会议,强调要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按照受助人摸排表的人员信息如实发放,今后可以对擅自调整或出现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作取消发放委托直至取消慰问的处理,同时在慰问过程中,建议进一步宣传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便于大家了解市红十字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