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市委组织部长对绍兴红十字系统全面建党作出重要批示

       1111.png

       日前,绍兴市市委组织部长徐晓光对全市红十字系统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请越城、上虞、诸暨、新昌四位部长阅。红会作为重要的群团组织,应当按规定设置党组织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
       根据徐晓光部长的批示精神,新昌县、上虞区、越城区三地已先后按要求配备党组及党组书记,诸暨市方案待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嵊州市已建立党组,党组书记拟在12月底前到位。至此,绍兴市红十字系统全面建党取得实质性成果。
       近年来,绍兴红十字会在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下,按照2012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精神,市、区(县、市)两级红十字会按“四有一独立”(有合法机构、有常务副会长和专职工作人员、有办公和活动场所、有一级预算单位经费,依法独立开展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全市红十字系统党建工作,有效增强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