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绍兴市人大调研红十字会法贯彻执行情况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为了解我市各地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各级红十字组织和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现状,更好地支持各级政府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要求,进一步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市人大将审议《红十字会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列入2013年的工作计划。为提高审议质量,6月9日、13日、14日,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带领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市编办、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研组对市本级和新昌县、上虞市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有关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丁晓燕,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永鑫,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工委主任陈坤木、副主任李妙芳、俞云根以及有关县(市、区)人大、政府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或陪同调研。

  6月9日,市人大调研组首先来到青少年活动中心现场救护培训基地,了解了基地的基本运行情况,观摩了小朋友们的现场救护技能表演。参观后,市人大调研组在市红十字会会议室专题召开座谈,听取情况汇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执委会主任张友珍作了情况汇报,她首先介绍了我市红十字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红十字会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规定所承担的职责;同时,围绕组织体制加快理顺、政策措施保障有力、基层组织依法推进、筹资救助形成特色、应急救灾成效显著、救护培训深入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不断推进、器官(遗体)捐献取得突破、人道传播形成声势、公信力有效提升等十大方面介绍了近年来我市执行《红十字会法》的情况;结合新的形势、任务、要求,提出了当前红十字事业发展在政策、机制、经费、人员编制等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最后,就进一步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精神,围绕联动工作机制、基本保障机制、长效筹资机制、刚性考核机制、志愿服务褒奖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目标举措。

  听取汇报后,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车晓端作了重要讲话。她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推动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的成绩,认为从组织上讲,党委政府积极支持红十字工作,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有力保障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从队伍上讲,红十字会“单位小、事业大,人员缺、工作好,资源少、方法多,”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要求,致力打造了一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公正廉洁的阳光团队;从工作上讲,单位理顺体制时间不长,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围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做了大量的工作,竭尽全力为政府分忧,千方百计为群众解难,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为绍兴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对于下一步工作,车主任强调,要从依法角度,进一步从资金、办公条件等方面加强保障,从社会意识角度,加强自身宣传,注重公信力建设,当前要切实围绕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积极向社会呼吁,帮助与相关部门协调,努力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发挥作用。

  6月13日、14日,市人大调研组先后来到新昌县、上虞市,了解了新昌县红十字户外救援队、省红十字达标校——新昌县南明小学、省红十字示范校——上虞市职教中心、上虞市妇保院红十字“母婴平安”项目等有关情况,听取了两县市关于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的有关工作汇报。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红十字工作,各地红十字会准确把握自身定位,坚持依法履职,努力拓展“三救”、“三献”工作,为和谐文明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要求下一步继续按照红十字会法的要求,坚定信心,强化推动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社会共识;认真思考,形成依法推进红十字事业的举措,特别是要发挥红十字爱心平台的作用,强化核心业务建设,努力谱写人道主义事业新篇章。

  据悉,本次调研结束后,7月份,市人大主任会议将集体听取我市贯彻执行红十字会法的工作情况,市人大调研组将提出调研意见,并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形成审议意见,送市人民政府。同时,对于调研中发现的一些问题,也将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以不断为我市加快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红十字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