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内障复明医疗救助博爱项目

项目发起人:绍兴市红十字会

原始资金:100,000.00 捐款金额:300,000.00 支出金额:400,000.00 项目结余:0.00

项目介绍:绍兴市红十字会白内障复明医疗救助博爱项目由浙江宏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定向捐赠,绍兴市红十字会、绍兴城东医院联合设立。项目周期暂定二年,资金规模为每年20万元,项目资金全额用于在城东医院住院治疗的越城区户籍范围内的白内障患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持有低保证或困难家庭证(包括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等)的困难家庭人员;2.持有《浙江省优抚优待证》的优抚对象;3.累计献血4000毫升、或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爱心人士、或成功捐献器官、遗体、角膜志愿者的直系亲属。项目实行有限救助,每位患者救助一次,标准为1500元,按照先申请先救助的原则,直至本年度项目资金发完为止。
 

2019年01月29日
白内障复明医疗救助博爱项目结项报告 详情>>
2018年12月05日
2018年7-10月,项目对128位患者实行补助,共支出189975.76元,9月和11月初分别拨付项目经费10万元,已经到账的项目执行资金余35624.24元。 详情>>
2018年11月20日
现年89岁的王老为此项目发来感谢信 详情>>
2018年07月26日
2018年第二季度,项目对39位患者实行补助,共支出53900元。 详情>>
2018年06月11日
2018年第一季度,该项目执行单位—绍兴城东医院共支出项目救助款共计75500元,救助52人。(具体支出明细详见下表) 详情>>
2017年12月21日
2017年9月,浙江宏佑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定向捐赠人民币10万元,用于白内障复明医疗救助项目。 详情>>
2017年11月13日
截止2017年10月31日,项目已对施*良、金*来、董*莲等13位患者实行补助,支出项目资金19500元,已经到账的项目执行资金余80500元,按照协议和补充文件继续执行(具体支出见项目动态)。 详情>>
2017年11月09日
根据项目执行单位——绍兴城东医院上报的《白内障复明医疗救助博爱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在充分调研、征得项目捐赠方同意的基础上,经绍兴市红十字会执委会班子研究决定调整项目救助对象:项目受惠人户籍由原越城区扩大至绍兴市(全市域),同时“全市65岁以上老人”列入救助对象。原项目协议中的救助对象不变。 详情>>
2017年08月24日
2017年8月10日市红十字会向绍兴城东医院拨付项目款10万元,用于项目的执行。 详情>>
支出名目 负责人 支出金额 支出时间 操作
支出名目 支出数量 总计金额 支出时间 操作
捐赠人 捐赠金额 支付方式 捐赠时间
捐赠人 物品名目 捐赠数量 捐赠时间